为进一步规范全市工伤认定工作,根据《工伤保险条例》、《工伤认定办法》等有关规定,结合我市实际,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起草了《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工作规程》,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:
(一)将意见发送至电子邮箱qdgsbxc@qd.shangdong.cn,并在标题中注明“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规程征求意见”字样。
(二)电话反馈,联系电话0532-85912395,工作日:9:00-11:30,13:30-17:00。意见反馈时间为7个工作日,自2020年11月3日至11月10日。
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2020年11月2日